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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4-02-02 03:37:36 浏览: 55 作者: 陪你聆听着
摘要: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11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0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4年1月26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4月25日。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目前本基金销售情况及《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11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70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4年1月26日起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4月25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目前本基金销售情况及《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银聚泽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4年2月1日,自2024年2月2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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